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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職分類考試招生志愿設置及投檔錄取模式
(一)志愿設置
高職分類考試招生志愿設置:一所高校的一個專業(類)為一個志愿。
1.普高類招生
專本貫通批:30個志愿,招收文理類專業。
高職分類專科批:50個志愿,招收普通文理類、藝術類、體育類專業。
2.中職類招生
(1)應用型本科和高職專科對口招生。
應用型本科批(高職對口本科):30個志愿,招收對應類別考生。
高職分類專科批(高職對口專科):50個志愿,招收對應類別考生(不含其他類)。
(2)中高等職業教育貫通培養項目轉段招生不填志愿,按考生的對接高校直接投檔進行錄取。
(二)征集志愿
各批次如有未完成的招生計劃,將公布院校和專業進行征集志愿,具體安排請參考本書“征集志愿時間安排表”。
(三)投檔錄取辦法
1.普高類、中職類的應用型本科和高職專科對口招生分批次采用“一檔多投”的錄取模式,按投檔、閱檔、錄取三個步驟進行。
第一步:投檔。市教育考試院根據劃定的各類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,對所有線上考生志愿全部投檔。
第二步:閱檔。高校接到投放給本校的考生檔案后,根據招生章程規定的錄取標準,包括專業對學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等,對不符合條件的考生志愿進行退檔,并將結果上傳到市教育考試院。
第三步:錄取。市教育考試院對高校上傳的結果審核無誤后批準高校退檔考生志愿,然后對所有未退檔考生志愿,以專業為單位對所有填報該專業志愿的考生進行排序,由系統自動撮合確認錄取結果。撮合過程如下:考生志愿排序在院校專業計劃數內的,自動確定考生最小志愿號的志愿為錄取志愿,大于錄取志愿號的其他志愿予以剔除,排序在后的考生往前遞補。反復以上撮合過程,確定最終錄取結果,一個考生只能被錄取一個志愿。
各類別志愿排序規則如下:
普高類招收文理類專業,分文、理科按文化素質和技術科目測試總成績(含政策性加分,下同)進行排序。總成績相同時,依次比較語文、數學、英語、技術科目的成績。
普高類招收藝術、體育類專業,按專業考試成績進行排序。專業考試成績相同時依次比較文化素質語文、英語、技術科目的成績。
中職類招收應用型本科和高職專科對口(不含藝術、其他類),按文化素質和職業技能測試總成績進行排序。總成績相同時比較職業技能測試成績。
中職類招收藝術類專業,按專業考試成績進行排序,專業考試成績相同時比較文化素質測試成績。
2.中職類的其他類招生,對文化素質測試上線考生,指定投檔到其參加職業技能測試的高校,由高校審錄。
3.中職類的中高等職業教育貫通培養項目轉段招生,文化素質測試上線且職業技能測試合格的考生,指定投檔到對接高校,由高校審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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